佛山软件著作权登记估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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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软件著作权登记估值的目的

作者:佛山康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4-02 08:48:59

佛山著作权登记估值的目的是什么?

1、软件著作权评估增资

软件著作权评估后增资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公司法第27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从另一角度看,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最高为70%。也就是说1000万的注册资金本,我们可以用货币出资300(30%)万,利用无形资产出资700(70%)万,以此类推。软件著作权评估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软件著作权评估解决企业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软件著作权评估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2、软件著作权评估融资、质押贷款

以技术为主的企业当中,在企业经营时,可把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作价进行知识产权完全的资本化,以其技术在行业领域中所拥有的先进性与独立性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依据。而我国的相关法律当中也规定了软件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可作为质押物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进行质押贷款,为企业盘活了大量的无形资产。

3、软件著作权成果转让及对外维权

软件著作权评估为软件著作权权人的研发成果兑现提供了有力的价值依据,清晰的了解到软件著作权成果在市场上的资本化价值。同时,为软件著作权权人及企业在对外维权上提供了专业的索赔价值的保障。

软件著作权评估知识产权评估流程

软件著作权评估申请→整理提交材料→初审→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家论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申请企业凭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办理银行贷款、企业增资等。

软件的评估目的肯定是为了了解相关企业的软件实力,在投资以及长远的发展中都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所以有关的当事人要积极的准备有关的材料,经过有关的部门审核后就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利益维护与保障,但是涉及的利益方较多。

著作权人与相邻权利人的关系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也称为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广义的复制权可以包括邻接权。狭义的著作权与邻接权密切相关。没有作品,就没有作品的传播,所以邻接权是以著作权为基础的;对公平使用著作权的限制也适用于对邻接权的zd限制;邻接权的保护期也是50年。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是:

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客体是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结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一般不涉及除表演者权以外的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的百分比。从狭义上讲,著作权指作者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而言,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以外的其他人对作品以外的物品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不同的主题。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造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机构,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

2.不同的保护对象。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传播者加工的作品。前者反映了作者的创造性工作,而后者主要反映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工作。

3.不同的内容。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发表和签署作品的个人权利,以及复制和发行作品的财产权;邻接权主要包括出版者对其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机构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

4.保护的前提是不同的。只要作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生产就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获得必须基于2人以上的授权和作品的再利用。

关于版权保护的那些事儿

昨天,网上热议视觉中国图片版权的事儿,可见现如今人们的版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烈,如果不及时不保护版权,会带来许多危害。下面小编就来好好介绍下版权保护的相关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版权保护有利于促进创新版权保护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而言,都非常有利于创新,一个人有的新创意并把创意给实践了,可以给另外一个人别的启发或者是动力,对人是一种榜样的形式促进创造,给你新的认知和想法,所以你也是可以创新的,个人的创新是可以促进一个公司的创新的,特别是设计公司,个人创新了,产品做出来受欢迎提升的是整个公司的形象。

二、促进良性竞争的环境、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版权保护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了抄袭度,如果没有申请版权保护,那么好的作品人人都可以抄袭,导致好的作品价值不高,更何况现在大多数人都愿意买盗版的作品,只是因为盗版的作品价格低,这样对于很多有创新能力的人是不公平的,可以说是践踏别人的劳动成果,而且有的公司抄袭别的公司的作品会导致造成恶性竞争环境,扰乱市场的规则,如果申请了版权保护就可以保护自己公司的作品不至于被抄袭,这样可以很好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三、对于个人的发展有很好的鼓励作用相信有很多的设计师或者是著作者都有同样的感受,创作出来的产品被模仿或者别抄袭,个人的心理都不好受,而且影响大的可能会上法庭,申请版权保护不但能保护自己产品的完整性,还可以对自己的个人能力有所提升,增加个人的自信心。

版权保护期限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软件版权登记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像美术一类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有什么用处呢?随着人们对文化艺术生活的要求提高,艺术品市场需求增大,交易市场日趋活跃,在书画艺术品交易中,有相当一部分作品是临摹品。但是,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对临摹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没有明确界定,围绕临摹作品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不断出现。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关于临摹行为和临摹品的法律性质也不明朗,对于临摹品是否享有著作权法律界存在疑惑和争议。

在我国著作权登记采取的是自愿原则。不经过登记的作品也同样享有著作权。但值得提醒的是,一旦出现版权纠纷,在版权登记机构进行过登记的作品就更易得到法律保护。在对包括书画艺术品在内的作品保护过程中充分发挥作品著作权登记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实践中,作品著作权登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许多方面,比如说,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著作权归属,避免今后因为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授权时将登记的内容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

虽然著作权登记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绝对性的证据,但至少对艺术家作品的真伪、创作的年份和作品的数量是能够形成保护的。所以具有独创性尤其是具有市场价值的作品最好是进行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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